事情經過大致是這樣的▼
6月13日,上午9點左右,深圳福田區御景華城小區20樓掉下一整個玻璃窗,正好砸中經過的一個5歲男童。事發后,男童被送往醫院搶救。經三次搶救,無效,在16日凌晨去世。
而在半個多月前,事發小區就曾發生另一起高空墜物事件。

通過視頻可以看見,一群人經過店門口后,男孩和媽媽進入了視線,小男孩原本還活蹦亂跳、高興的甩動著雙手,媽媽正準備去牽孩子的手,但高空墜下的玻璃窗,讓媽媽再也牽不了了,只留下媽媽撕心裂肺的哭喊。
看到這樣的事情,雖然我們不是孩子的親人,卻也能感同身受,真的感到很痛心。
作為一個路人,無論如何都是預料不到高空會掉下東西并砸在自己身上的。高空墜物的危險性,大家都知道,掉下的東西,即使再不起眼,都有可能對路上的行人造成傷害。
對于高空墜物,我們千萬不能心存僥幸。
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施害者和受害者,不要覺得幾率小,但只要發生,受傷的概率幾乎是100%,而一旦傷害,就極有可能破壞一個甚至多個家庭一輩子的幸福。
為了自身安全,也是為了別人的安全,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不管是作為住戶,還是行人都應該做好下面這些事!
樓上的住戶應該注意這些 ▼
1. 隨時留意檢查窗戶邊沿螺絲、窗扇及窗網邊框是否出現松動等,發現有問題要及時修理。
2. 不要在陽臺邊緣擺放有掉下可能的花盆等,不要在窗戶外懸掛雜物。
3. 監護好家里的小孩,不要在陽臺和頂層天臺等危險的地方玩耍。
4. 定期檢查老式樓房外置式雨水管道與外立面的連接處是否牢靠,發現有問題要及時處理。
5. 盡量在陽臺上安裝防盜網。
—— 給樓上的住戶
路上的行人應當注意這些▼
1. 關注警示牌通告,注意查看繞行!不要靠近施工現場!
2. 如果走在樓下的街上,盡量走門店口有遮擋的屋檐下。
3. 刮風下雨期間盡量不要外出,在路上要注意安全,細心觀察。
4. 帶小孩時,避免在樓房間玩耍,盡量選擇空曠的公園或廣場。
— 給路上的行人
發生高空墜物傷害的責任認定
根據我國《侵權責任法》的相關規定:
1. 從建筑物里發生脫落或者墜落造成他人損害,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在賠償后,有其他責任人的,也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。
2. 無法確定高空墜物是誰做的,除了能夠證明不是自己外,其他這棟建筑的使用人,都要給予補償。3. 如果是未成年人高空拋物,則由家長承擔責任。
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如果因為自己的過失或自己的不注意,就可能讓他人失去生命,也會破壞他人家庭的幸福,同時也會讓自己及家人陷入困境。
讓我們一起拒絕高空墜物,不讓悲劇再重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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